关于制定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的通知
各单位:
依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办法》,2025年10月27日至30日,我校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入校评估考察。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要求,学校应于30日内完成整改方案并上报。为制定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,细化整改措施,巩固评建成果,建立长效机制,持续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,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撰写分工及要求
本次审核评估,专家组对我校教育教学共提出了共7个方面19个具体问题,学校评建办公室按照问题具体表现,明确了整改工作的具体分工,并初步形成了整改台账(见附件)。
根据工作要求,牵头单位应全面负责所牵头工作的整改措施统筹和制定,责任落实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,配合牵头单位共同完成相关内容的撰写及整改工作的落实。具体整改措施的撰写要聚焦问题及具体表现,结合专家组提出的改进建议、《新疆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》中的整改举措、学校“十五五”规划制定思路等,根据各单位实际,找准问题原因,确定整改目标,细化整改举措,明确时间进度,切实落实整改任务(整改需在两年内完成)。
二、时间安排
请各牵头单位于11月25日前将附件补充完整,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(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)陈婧OA,具体整改措施须经分管校领导审定,纸质版由分管校领导签字,牵头单位盖章后报送至行政楼215办公室。联系电话:4112136。
附件:《新疆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台账》(通过OA 站内信发送至各单位负责人)
学校评建办公室
2025年11月11日

